捡到手机“随手丢草丛” 她被判赔 近3500
(北京26日综合电)中国河南省郑州市近日发生一起拾得 遗失物 纠纷案件,引发社会关注。当地一名女子捡到他人遗失手机后,因无法解锁竟将手机随手丢弃,最终导致物品无法寻回。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,判决该女子需赔偿失主经济损失人民币6000元(约3485令吉),并强调拾得 遗失物 后妥善保管属于法定义务,而非仅是道德选择。
据了解,失主小杰(化名)为一名高三体育生。去年7月,其母亲花费人民币7700余元(约4472.8令吉)为其购置手机,用于日常联络及训练安排。今年3月,小杰在夜间骑车时不慎遗失手机,随即拨打电话却发现已关机,情急之下报警求助。警方调阅监视器后,很快锁定捡拾手机的元姓女子。
根据派出所记录,元女起初承认捡到手机,但表示因手机设有密码无法开启,便将其丢入路边草丛。由于该处属监控死角,警方多次搜寻仍未能找回手机。手机遗失不仅造成小杰财产损失,也影响其备考安排,包含训练计划与体测预约资讯无法取得,甚至导致考试延期,承受不小压力。
事后,小杰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请求赔偿包括手机价值及相关损失共计人民币9000元(约5228令吉)。庭审过程中,元女改口称当时手机发烫、电池疑似膨胀,担心发生危险才丢弃,但未能提出相关证据,且说法与警方纪录不符,未被法院采信。
法院审理指出,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,拾得遗失物者应负返还及妥善保管义务,不得任意丢弃或毁损。考量手机已无法寻回,法院依电子产品折旧原则,认定其当时价值约6000元,并驳回小杰主张的间接损失,最终判决元某赔偿6000元。
承审法官表示,本案凸显部分民众对法律义务认知不足。拾得他人物品后,应主动联系失主或交由警方处理,而非自行处置。法院也藉此提醒社会大众,“拾金不昧”不仅是传统美德,更是法律明文规范的责任。